微學分課程
配合教育部推動學校建立以「學院」為教學主體,由各院統籌設計主題式講座,並以「少理論、多動手,快樂學習」為宗旨,將院的專業及特色以普及化、大眾化的方式,提供學生自主學習的管道及培養跨領域之能力。
各院依據調查結果及需求分析開設課程主題,每20小時為一主題完整的講座(每一單元以2-8小時能完成為原則),形式為講座或實作工作坊(限校內場域),同一講座可重複辦理至多2次,或者可多主題,但每學期總時數以不超過40小時為限。 以「屏東學」為主題,由各院專業領域與屏東在地文化鏈結且符合校級發展特色為課程宗旨。可獨立開設系列課程,以最少10小時至多20小時為限;或可結合上述其他主題,將屏東學融入其中的單元內。 基於學生自主學習,可安排在週末或夜間,並於開課時即決定該學期所有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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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微學分課程 |
承辦人 鍾菀琳(11602) |
申請者 |
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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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單位 |
教學資源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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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細項 |
業務費 (鐘點費、交通費、工讀費、膳食費、印刷費、教材/材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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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 |
109/06/30 (109學年度第1學期開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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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
00.徵件辦法(PDF) 01.微學分課程實施要點(PDF) 02.微學分修讀手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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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首次開設微學分課程之學院,其開設主題須經所屬院級課程委員會審議,並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向教學資源中心申請。 |
109.05.01更新申請表格式
109.04.17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