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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特色微學分課程

  • 目標:

配合教育部推動學校建立以「學院」為教學主體,由各院統籌設計主題式講座,並以「少理論、多動手,快樂學習」為宗旨,將院的專業及特色以普及化、大眾化的方式,提供學生自主學習的管道及培養跨領域之能力。

  • 開課:

各院需依據調查結果及需求分析開設課程主題,每20小時為一主題完整的講座(每一單元以2-6小時能完成為原則)形式為講座或實作工作坊(限校內場域),同一講座可重複辦理至多2次,或者可多主題,但每學期總時數以不超過40小時為限。

基於學生自主學習,可安排在週末或夜間,並於開課時即決定該學期所有時程。

  • 有關學生選課、學習紀錄、學分核計及採認等依本校「微學分暨微型課程實施要點」辦理。

項目

申請者

審核單位

經費細項

申請期限

申請文件

備註

承辦人

**學院微學分課程

課程委員會

業務費(鐘點費、交通費、工讀費、教材費)

108/1/15

1.徵件辦法(Word/ODT)

2.微學分暨微型課程實施要點(PDF)

3.院特色微學分課程總表(Word/ODT)

4.各學院微學分課程選課名單(Word/ODT)

5.微學分課程成果海報(格式)(PPT/ODP)

  1. 全程參與(須簽到退)並填寫「課程問卷調查表」者核發該次課程「學習條」,遺失不補發。以每學期為單位,完成報名後缺課(含請假)2次者,該學期後續參與的微學分課程不再核發「學習條」。
  2. 學生於大四下學期(畢業學期)2次加退選課期間至所屬學院辦理學分採認及人工加選(延畢生不受理)
  3. 由各院彙整名單後於第2次加退選最後一日送達課務組,由課務組協助加選【微學分課程A(1學分)/B(2學分)/C(3學分)/D(4學分)】,並由各院至系統登錄成績(通過或不通過)

鍾菀琳
(11602)

108.01.09新增說明欄及備註欄資訊

108.01.03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