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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課程–Y型人才培育

  • 目標:

本課程設計聚焦在Y型人才培育,主要精神除學生本職學能外,另具備設計思維及運算思維。其概念源於教育部「跨領域設計人才培育計畫」,課程安排要件為導入真實議題、雙教師(共授課程)、多元學生及動手實作。

  • 開課:

由本校教師依據調查結果及需求分析開課(流程依本校「開設跨領域共授課程實施要點」),並與不同領域之校外教師(另依本校「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辦理)進行協同教學。

授課教師均須完成教育部設計思考跨域人才培育(苗圃計畫)相關培訓。

課程規劃於夜間或週末共計20小時實作工作坊。

  • 有關學生選課、學習紀錄、學分核計及採認等依本校「微學分暨微型課程實施要點」辦理。

項目

申請者

審核單位

經費細項

申請期限

申請文件

備註

承辦人

微型課程-Y型人才培育

教師

課程委員會(三級三審)→教學資源中心

業務費(鐘點費、交通費、工讀費、教材費)

108/2/23

1. 徵件辦法(Word/ODT)

2.微學分暨微型課程實施要點(PDF)

3.開設跨領域共授課程實施要點(PDF)

4.微型課程新增課程申請表(Word/ODT)

5.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Word/ODT)

6.微型課程校內教師之滿意度問卷調查(Word/ODT)

7.型課程成果報告書(格式)(Word/ODT)

8.型課程成果海報(格式)(PPT/ODP)

(1) 微型課程須完整修習單一主題20小時課程,始得核計1學分。全程參與(須簽到退)並填寫「課程問卷調查表」(業師/他校教師問卷、校內教師問卷)者核發該次課程「學習條」,遺失不補發。

(2) 學生於大四下學期(畢業學期)2次加退選課期間至所屬學院辦理學分採認及人工加選(延畢生不受理)

(3) 由各院彙整名單後於第2次加退選最後一日送達課務組,由課務組協助加選【微學分課程A(1學分)/B(2學分)/C(3學分)/D(4學分)】,並由各院至系統登錄成績(通過或不通過)

鍾菀琳(11602)

108.01.09新增說明欄及備註欄資訊

108.01.03公告